项目合同中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的定义
[ 日期:2020-3-18 ]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项目合同保证:保证是最为常见的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项目合同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不专一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产证抵押贷款;
项目合同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移交占权人占有,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项目合同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进行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获得价款优先受偿;
合同项目定金: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价款或者退回,定金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