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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中标项目考核严厉,项目管理怎么做?

[ 日期:2019-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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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低价中标后不想干了,后果你知道吗?

招标投标市场的竞争异常惨烈,很多投标人为了拿下项目,在投标阶段往往不计代价,甚至不惜以低于成本价投标,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中标后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进行谈判争取有利的条件,一旦发现无法通过谈判达到目的,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亏损,便直接撂挑子不干了,认为大不了被罚没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而已。事实上果真如此简单吗?今天,阳光所广州办公室赵婧律师将向大家揭示其中蕴含的巨大风险。
一、关于投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投标的过程,实质上是合同签约的过程,除了应对遵守招标投标有关法律规定以外,还应遵守合同法有关规定,从合同法角度,中标人不签订合同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这个问题涉及到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的认定问题。对此,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书不是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能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中标人不签订合同的毁标行为就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建设工程合同成立,投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中对此规定了两种意见:一是成立预约合同,守约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二是招投标文件与中标通知书已具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且不得作实质性变更,即使未订立书面合同,本约亦成立。最终将采纳哪种意见,还需等司法解释正式公布后才见分晓。
无论如何定性中标通知书的性质,中标人不签合同,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都不仅限于被罚没投标保证金那么简单,还包括赔偿招标人的实际损失,甚至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还需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二、关于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
如果中标人已经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了合同,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将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产生其它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一)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对于中标人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以退还。
(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招标人的实际损失。
(三)赔偿招标人的实际损失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通常实际损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人另行签订合同的总价与原中标合同总价的差额。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如果重新招标签订的合同总价高于原中标总价,则原中标人可能需要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价差损失,此类损失通常被认定为“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实践中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2)如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将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延后,招标人可能需要向其上游或者其它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工期延误的责任,中标人对此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招标人能够予以证明的因中标人违约所产生的其它实际经济损失,比如重新招标所支付的招标代理费、招评标费用、合同签约和解除过程中的差旅费用等。
(四)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中标人拒不履行的,招标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法提起仲裁,要求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当然,如果合同标的不适合强制执行,招标人通常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实际损失。比如,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时,通常无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在设备采购招标中,一旦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求中标人继续履行。
(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遭受信用损失
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标人如不履行合同遭受行政处罚,或被法院判决承担违约责任,均属于“不良信用信息”,将可能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公开,从而将面临重点监管、市场限制准入等多项不利后果。

第二,低价中标怎么往下走 ?

案例正文:我现在一个在一个项目上做工程,名义上项目经理,其实就是个厂代,我们项目做污水处理厂改造施工,是EPC总包,下边施工队重包工,最低价中标,他们预算没有做好,低了400万,现在工程做了70%,发现已经超了预算,他们就是磨着不往前走,我们给总公司汇报过很多次,给施工队发了很多工程联系单,整改单,工程函件,依然不变。总公司领导也知道情况,也过来几次协调也没有解决,施工队是包死价变不了,施工队又拖着,上边部门对我们项目部考核厉害,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我现在天天着急,问一下有啥好的方式,改变一下状态。

分析:1.分析低价中标的清单报价,是否为恶意还是漏项,如为漏项,应考虑适当增补;2.分包单位的能力如何,如对方没有资金实力,实在赔不起,应考虑更换队伍;3.更换队伍要考虑:与现在的施工单位做好已完成工程量的确认或盘点;考虑新引进的施工单位报价一般会较高,特别是收尾的项目,组织施工的成本较高,工程总量不大,管理及调迁成本较高,应有思想备;4.为了顺利竣工,与现在的施工分包单位尽量协商解决纠纷

分析:1. 看合同条款,做到心中有底2.列出已经完工,尚未施工,当前投入,尚需投入绩效方面报告3. 预期工期和尚需投入,对当前情况做到了解4. 与施工方沟通,了解其困难和问题5. 与上级沟通,就合同和当前问题整体交流6. 方案一. 总包适当增加资金,项目进行下去,保证整体目标实现 方案二. 仲裁,换人,当然该花的钱还是得花 这个问题根本是分包只看价格而不看成本 分包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导致后期项目无法进行下去,这个需要总包和分包都承担一定责任.如果谈不拢只能仲裁 。

分析:要在保证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的情况下争取签证、变更;2、对于二次分包可以采取整体承包投标的方式,一个是降本,一个是转嫁风险,另外可以在范围上做文章,部分工作能可以小附大,降低成本;3、研究好同客户合同的范围,范围之外的同客户谈追加费用,总而言之,在满足客户要求的情况下,尽量想办法降低成本。

分析:既然是低价中标,这其中的套路大家都清楚,要么低成本低质量完成,要么增加预算。如果要保证质量,增加条款,尽可能减少损失的情形下增加预算,保证完工,负责前期投入只能是损失。

分析:1、目前各行业低价中标基本已成为普遍现象,有的想先挤进去,所以低价竞标,有的想迅速夸张市场,做大市场,也会采取低价竞标2、低价竞标不意味着就要在质量、进度、安全、成本上打折扣,对于这个案例,建议项目初期对成本核算和中标价格进行对标核算,那部分的预算可以节约,那部分的预算需要增加,项目经理可以和公司申请,3、对于二次分包可以采取整体承包投标的方式,一个是降本,一个是转嫁风险,另外可以在范围上做文章,部分工作能可以小附大,降低成本4、研究好同客户合同的范围,范围之外的同客户谈追加费用,总而言之,在满足客户要求的情况下,尽量想办法降低成本。

分析:如果这家跟其它投标单位报价差异很大,那说明在评标阶段就没有认真分析,没有做好风险识别。但目前已经到了这个阶段,只能好好分析下问题,请求增加预算了。以上为个人浅见。

分析:我觉得,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很大问题没有识别到:第一个就是过分低价的标的风险问题,假如说三家投标,两家都是一千万左右,第三家四百万,那第三家肯定是有问题的,能不能中标,是不是有别的风险,需要招标方分析判断;第二个是招投标前,招标方应该有个预算大概是多少钱,根据以前的经验能判断个差不多,跟预算差别太大的肯定风险也就更大,毕竟谁都要赚钱的;第三个是你们风险管控太差,这么大的风险你们都没有应急储备?话又说回来,责任是双方的,如果采取法律或者仲裁可能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还是希望双方尽可能的协商解决。

第三,低价中标工程——到底是赢了成本还是得不偿失?

很多建企负责人调侃道,如今干工程已经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你不干,那就等着活活饿死;你要是硬着头皮干,那就有可能亏死,整不好还有可能触犯法律。这种现象如果用当下流行词来形容,那就是“建企的尬舞”。
尬舞一:低价中标
低价中标一直以来都是主题公园建企的紧箍咒,你不低价,中不了标sad,你低价了,要亏。broken heart
虽然我们都知道低价中标“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甲方”,但是只要是在低价中标这一游戏规则里,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其次尽管这几年的人工成本、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但工程定额一直没更新,而更恼火的是中标价格反而越来越低,在这种情况下,能做出优良的工程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你不觉得吗?
尬舞二:营改增的痛
说到营改增,全国各地的所有主题公园工程施工单位,不论是老板,还是财务人员,特别是挂靠的单位(虽然不允许,但实际大量存在),都叫苦不迭,基本都是一片骂声。
本来,工程行业的利润率就很低了,每个项目净利润能到10个点就阿弥陀佛了,而且还要确保2-3年内能把所有工程款都完全要回来。后来营改增了,说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可是,主题公园设计施工企业面临的,却是一个更加麻烦的局面。
因为,原本这行业的激烈竞争,造成很多工程只能低价中标或低于成本价中标,也就是基本没有利润或者是项目到手的时候就是亏的。抛开那些不正当的偷工减料的方法,基本各公司采取的就是买材料不开票的方法。你去任何一个建材市场或厂家,开票一个价,不开票一个价。在以前的税制下,很多工程单位都不开票,反正税就是那3个多点,固定的,你自己能省的成本当然要省了。
到了税改后,虽然可以增值税抵扣,但是你买材料时,如果想开材料票抵扣,就会面临材料费用上涨6个点甚至更多。另外,税负没有得到多少实惠不说,还麻烦了(要求三流合一)。
其次营改增对承包商尤其是分包商的施工管理及利润率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工程分包甚至大包的格局在相当长时间内仍然很难改变。由于预算造价中包含17%的增值税,承包商的压力不算特别大,因为他可以把担子甩给分包商,让分包商提供相关的抵扣发票,老项目3%的简易征收税率还能轻松应付。但是对于分包商来说,营改增可以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比如你工地需要临时买点沙子,路边一农民开一拖拉机卖沙子,哪里来的发票?而且餐饮等发票入账还不让达到一定比例,这一点,在工程行业遭到了很多人的咒骂。因为工程行业可能是好几年没有工程干,但这几年里不可能没有前期经营费用吧,不可能没有各种花销吧,比如一般主题公园工程的投标参与,就是几万的成本,你要是总投标不中,仅这开销就非常巨大了。但是,税务一句话,你没有工程进项,你干嘛这么多开销,不行,不许入账!
那我们肯定心里有怨言啊:我特么自己公司赚的钱,我爱怎么花是我的事,你凭什么不让我做成本?我花钱了,你不让我入成本,天理何在?而且,哪怕是我去饭店没有吃饭,只是开了张票,但是,这票是饭店开的,饭店也已经纳税了啊,为什么要不许我入账,我也是花了钱啊!
营改增后分包商面临的挑战巨大,从以前税率基本为零,到现在税率6%,甚至是8%;从以前运营一个公司就可以,到现在需要运营劳务公司、机械租赁公司、材料公司等等,所需要的日常管理运营费用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了。
所以现在的主题公园工程行业已经陷入到左右为难的情况,完全按税务规矩办事,几乎是白忙活,不按规矩办,那就是违法犯罪,要坐牢的,你叫我们上哪里去说理去?
尬舞三:过高的分包提成
利益面前,人心都是黑的,有的企业为了谋取利润,将本身就已经是低价中标的、没有多大利润的项目,转包甩给他人,自己按一定的比例抽取管理费提成,而管理的抽成更是高的离谱,有的甚至已经达到了惊人的40%,至于施工成本、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一些问题,其一概不理。
正是由于管理费提取比例过高,挤压了分包商的成本, 分包商不得不使用低价劣质的材料或者是通过施工中的合理变更来保证自己不亏本。而使用劣质材料的下场就是下一个奥凯(奥凯电缆老大王志伟跪地道歉,挡不住大批客户名单曝光),施工单位也吃不了兜着走。我们都知道很多时候成本就是质量,你说这么高的管理费提成,叫分包单位怎能干出合格的工程。
尬舞四:材料单价上涨,却不给调价
众所周知,主题公园建设工程的材料费通常占工程造价比重比较大,大约在60%至70%左右。所以工程施工中材料的单价变化,直接决定着建企的“生死存亡”。而我们都知道工程施工过程中,钢材、预埋件、雕塑水泥、黄沙、涂料、色浆等材料的价格随时都有可能随着外部条件出现涨跌变化。而有些时候作为一些项目的发包方,根本不考虑这一因素,出现材料价格上涨也不给调差。
例如安徽省就出现因材料上涨超出施工单位所能承受的范围而出现施工企业联名上书政府求助。因为安徽省自 2007 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均采用材料包死合同模式,即固定材料价格。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里,有关 " 价格调整 " 子目中,均约定 " 不予调整 ",这意味着,一旦建材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中标企业将承担巨大的风险。

尬舞五:质量终身责任制
自从2014年8月25日,由国家住建部印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后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以后,很多公司就开始出现建造师,尤其是年轻的建造师不愿意参与项目招投标、出任项目经理的情况,而这一情况已经开始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
质量终身责任制就是对其管理的项目质量负有终身责任,一旦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你轻则可能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罚款上百万元,重则甚至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项目经理在项目中获得的报酬仅仅只是一份正常的工资(捞偏门的除外),但却要对整个项目质量负终身责任。也就是说,他在工作中获得的报酬与他可能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可能面临的职业、人生风险是不对等的。这就是所谓的:拿着卖白菜的钱,却操着卖白粉的心,换谁谁乐意呢?
尬舞六:文明施工及环保的加码
现在干工程和以往完全不一样,不管有没有用、合理不合理。业主一句话,搅拌站连粉仓给我一起全部封闭,项目部驻地建设要有绿化、运动设施(篮球场、足球场)、停车位、还要美观大方等一系列额外要求。这些在以前都是无关紧要的,只要工程进展顺利,不出安全事故就可以了。

当然我们不是说工地标准化不对,而是如今对标准化的高要求,直接导致施工单位的成本增加了20%-30%,而项目的中标价格却没有跟着水涨船高,还是原来的价格,那施工单位哪里来的利润,只能是从主体工程施工中来,这样就导致了工作质量没保障的情况发生,所以才有了很多工程建设完还没几年就出现很多小则褪色、开裂出现破坏等问题,大则出现安全事故问题,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在暗示着低价中标工程的失败。所谓一份价钱一份货是非常有道理的,且对于工程来说,如果低价中变而导致工程出现安全事故那才是最得不偿失的!所以在有些项目上宁愿不做,也不愿做那些砸招牌的工程。

低价中标在建筑施工领域通常都是做变更增加预算或者偷工减料的方式来维持或盈利的;本问题的关键在于施工方觉得不赚钱,所以不愿意继续做事:一方面加强与施工方沟通,强调合同执行的必要或者有其它惩罚措施,还可以有未来更多项目的承诺;另一方面与总公司沟通,看看能不能要求预算增加或适当补偿一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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