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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经理和项目经理的关系平衡

[ 日期:2020-3-26 ]

恒佳PMP培训中心

我们假设在一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和职能经理不是一个人。这样,职能经理在促进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就被定义了三个重要工作职能:

1、规定任务如何完成及在哪里完成(如技术标注);
2、在项目限定范围内提供充足的资源来完成目标;
3、对可交付成果负有责任。

所有的资源都是有直线经理控制,项目经理有权利要求特殊的人员配置,但最终任命权在直线经理手中。但直线经理在分配资源时,总会遇到或多或少下面相关的困难:

无限度的工作要求、所有需求都是优先级、事先确定的最后期限、资源数量的限制、未安排的项目计划变动、预料之外的进程受阻、计划外的资源缺乏、短缺和损失、计划外的人员流动

只有在少数企业或者组织,直线经理能准确的确定项目经理所需的资源,保证项目在开始之前,资源到位。很多不能保证资源分配合理的情况,项目经理和直线经理都会受到惩罚,不少公司依靠项目经理和直线经理的承诺来保证资源分配的合理和项目管理的成功,这显然不是正确的问题解决办法。

项目管理被设计成在项目经理和直线经理之间分享权力和职责。项目经理负责计划、支持、控制项目,而直线经理负责实施。项目经理和直线经理之间的关系平衡,与谁对任命的职能员工影响更大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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